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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1-20 15: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 评论: 0

全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申报公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第一年资助

应符合的基本要求: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以进站时间为准)。

2、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为2016122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171231日;拟进站的博士后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设站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入选公布1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3、近2年内(2015330日后)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2017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4、未获得过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5、优先资助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及基础学科研究的博士后。

(二)第二年资助

应符合的基本要求:

1、获2016年“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资助人员,并且持续开展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

二、资助方式

该人才计划的资助分为进站资助(2年)和后续资助,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逐一申请,即“第一年资助”、“第二年资助”和“后续资助”。具体资助方式如下:

1、进站资助。省财政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2017年资助50名左右。

2、后续资助。对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3、配套资助。设站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自筹经费,适当提高待遇。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配套支持。

4、受资助对象不再享受其他省财政有关博士后生活方面的资助。

三、申报程序

第二年资助的对象不需要第23步骤。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填写申请表。

2、专家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

其中,答辩要求: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做好答辩相关准备,答辩时间共10分钟,5分钟个人陈述(含学习工作经历、研究计划),5分钟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可准备现场答辩PPT)。

3、择优遴选。

按专家的评审意见和综合评分进行排序择优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其他要求

截止时间:20171110日。

材料要求:

1、纸质申请表(原件)两份,申请表上贴近期照片。

2、电子申请表(附上照片),发送至邮箱:magc@szu.edu.cn(邮件标题: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 博士后资助项目>+姓名+所在单位)。

3、答辩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人:马桂城  

联系电话:0755-26717347

 

“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2018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仅供参考).xlsx

 

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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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18-2-2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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