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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版《博士后证书》的通知

2019-01-02 09:14| 发布者: | 查看: | 评论: 0

 

各单位、各博士后:

 

根据博士后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精神,201911日起,全国启用电子版《博士后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启用电子版《博士后证书》(简称“证书”),同时停发纸质证书。已发放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2013年以后已获得纸质证书的博士后人员可继续获取电子版证书。

 

二、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后,经设站单位同意,即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取电子版证书。电子版证书支持多次查看、打印。

 

三、有关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士后证书查询及验证”入口或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对证书进行查询及验证。

 

四、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仍可获颁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统一签发的纸质证书。

 

 

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服务办公室

 

201912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

GMT+8, 2018-2-27 10:56

版权所有: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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