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为职工代办参保和缴存公积金业务,新入职员工需在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新进报到系统内填写准确且完整的个人信息。
一、社会保险(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一)账号建立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0日前为新入职人员建立社保账号,职工须在入职当月15日前确保个人社保账号状态正常:
1. 曾在原单位缴纳社保人员,需联系原单位办理停交;
2. 个人缴费人员,需确保无个缴欠费信息,自行办理停交;
3. 大学生医保人员,自行办理停交。
注:已有社保账号人员须在办事大厅中填写个人账号信息;个人停交业务可在深圳社保公众号、深圳社保局官网、社保分局等途径办理。
(二)社保卡办理
中国籍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使用电子社保卡,如需申办实体卡,在入职当月25号之后,职工可去银行柜台办理金融社保卡(已经有深圳市社保卡的不用再办理),可从12家银行中自行选择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校园内的中国银行深大支行也可以办理。金融社保卡办好后要在银行柜台激活。
1. 银行指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办理材料
(1)数码照片回执。(深圳市各照相馆)
(2)有效证件。
①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③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三) 社保记录查询
可通过深圳社保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社保自助终端机、支付宝、电脑端https://sipub.sz.gov.cn/hspms/,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社保缴交记录。
(四) 其他社保业务
1. 个人信息修改
1) 户籍更改:入深圳户籍后,向我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入页。
2) 证件号更改:向我部提供新证件
本人携带材料至汇元楼605办理,或发送至邮箱jialee@szu.edu.cn
2. 社保关系转移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进入个人社保网上服务,根据需要申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入并查看办理进度。
二、住房公积金
(一)账户设立
1. 材料要求
我部为教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中国籍教职工无需递交材料,已在原单位设立公积金账号人员,需在入职当月15号之前联系原单位封存公积金账号,并在深圳大学办事大厅中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
港澳台和外籍职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拟申请人员请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和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至汇元楼605室。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职工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职工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提供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2)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任一家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开户回执或银行出具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由开户行柜台办理。
15号之前申请人员账户缴存从当月开始,15号之后申请账号从次月生效。
2. 银行卡绑定
中国籍教职工默认绑定工资卡为住房公积金关联卡,港澳台及外籍教职工由本人到银行柜台办理。如需更改关联信息,需在7家归集银行办理。
(二)公积金查询及提取
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网页端http://zjj.sz.gov.cn/ztfw/zfgjj/办理预约提取、查询账户余额、修改密码、贷款等业务。
三、企业年金
我校常设岗位人员享有企业年金待遇,符合条件人员默认自入职当月开始缴交,不同意缴存人员需提交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每月15号之前办理当月账户变更。
(一) 企业年金查询
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公众号、中国工商银行APP、拨打95588查询缴存记录。
(二) 企业年金转移
在原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人员,可到汇元楼605开具转移函,办理转入。
(三) 企业年金提取
达龄退休人员可到汇元楼605办理企业年金提取
四、联系方式
1. 深圳社保:12333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2345
3. 人力资源部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业务咨询:
26531801,jialee@szu.edu.cn,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