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14:08| 发布者: | 查看: | 评论: 0
请以下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博士后管理服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6楼)办理手续。
1.离校(办理时间:11月1日至11月12日)
离校手续本人办理,见《博士后离校指南》
http://hr.szu.edu.cn/info/1025/1146.htm
汪超 王梦涵 吴 熳 祝 铭 周茂森 王任衡 李小燕 谢 科 姚俊梅
尹琦 朱佳平 黄太武 谢远涛 董 郑 徐兴雨 MINH HUNG LE
注:请离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若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离校手续,我校将不再负责与其相关的任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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