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岗位。
岗位:辅助管理人员
工作内容:主要从事于研究生教学行政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与组织、考试管理、教学运行过程管理等内容,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工作地点:深圳大学法学院(丽湖校区明律楼)
聘用期限:三年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掌握基本的数据统计分析技能,熟练使用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英语、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境外教育背景优先;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其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聘期待遇
享受深圳大学辅助管理人员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助等福利待遇。具体工资待遇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确定,年薪4万至29万之间。
(四)应聘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各阶段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2、学历、学位证明文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其他能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含佐证材料)。
(五)应聘程序
1、将应聘材料发到指定邮箱;
2、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择优邀请面试;
3、面试结束后,经学校审批后再通知是否同意聘用。招聘方会对申请人递交的应聘材料予以保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地址:zxp@szu.edu.cn
电话:26535056
通信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