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1995年国家设立了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1997年批准成立了“深圳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分站”(以下简称“工作分站”),可与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
一、申请人资格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包括在职脱产)。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一)学校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或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单独招收博士后,其他职称的教师可以与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或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共同招收博士后。
(三)合作导师有主持的在研项目和支持博士后开展高水平研究的项目经费等相应条件,如为博士后提供每月不少于3000元(理工科)或2000元(文科)津贴。
三、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随时申请。
四、博士后出站考核基本要求
完成博士后科研任务。
五、博士后进站流程细则:
(一)申请人根据博士后招聘启事向所在院所提交《博士后申请表》,并提交能表明其能力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博士论文摘要等资料。
(二)合作导师与博士后流动站商定《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中的细节(如培养费、论文署名等)。
(三)经合作导师所在院所组织5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进行考核(要求面试),专家组和学院负责人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深圳大学修改的版本)上签署同意意见后,由院所发放预录通知。
(四)经院所考核通过后,由院所将齐备的材料提交工作站审核,而后由工作站将审核后的资料提交校博管办,后续流程顺利通过后,由博管办通知博士后报到。
六、其他
(一)报到后请根据《深圳市备案指南》在深圳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手续是办理迁户和申请深圳市18万开题考核补助和中期考核补助的必要条件。
(二)备案完成后根据《办理入户指南》办理迁户手续。
七、联系方式
马老师,博士后管理服务办公室,26717347
江老师,博士后管理服务办公室,26531861
黄老师,深圳大学高新技术(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2694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