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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户口指南

2017-12-28 11:35| 发布者: | 查看: | 评论: 0

             

       户口迁移需要在备案完成后办理。落户请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迁入地: 1.个人房产;2.本人单位或配偶单位集体户;3.如果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迁入当地人才中心。  

一、申请户籍指标  

()登录博士后业务系统

    http://www.szhrss.gov.cn/wsbs/bszn/bshgl/填写博士后迁户及配偶子女随迁栏目下的信息。如不需要落户到配偶亲属户口,迁入地请填写深圳大学,迁入所在区划填写深圳市南山区,迁入派出所是粤海派出所。  

   ()上传以下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配偶及子女随迁相关证明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无需提供、已婚未育须提供计划生育承诺书,已婚已孕或已育须提供深圳街道计生部门证明)都上传在这一项。

        :有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各 1 份,以及结婚证复印件 1 ;有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内生育审批件复印件 1 份。  

        系统要求上传文件为jpg.格式,300k 以下,像素设置成 640x900, 横版文件设置成 900x640,横版文件不要竖着上传,竖版文件不要横着上传,建议扫描文件右键打开方式选择画图,选择重新调整大小,设置像素,另存为选择JPEG 文件,即得到符合标准的上传文件。  

       深圳市业务系统户口迁移业务现已纳入秒批范畴,核准通过收到人社局短信,请根据短信提示办理后续业务。  

       联系电话:2653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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