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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招聘辅助管理人员一名
发布时间:2026.03.10 发布者: 点击数:0

为提升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统一归口法学院研究生管理的工作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和服务,适应法学一级博士点建设的新形势,拟招聘辅助管理人员一名。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4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

2.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对待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良好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以及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写作能力。法学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类专业学习背景的优先。

4.通过大学英语级以上考试,或持相当程度的有效外语成绩有一定英语沟通能力。

5.能够即时上岗。

岗位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生宣传、招生组织管理工作;

2.研究生培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安排选导师相关工作、组织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各专业规划与建设、课程排课工作及其他教学审核管理工作;

3.研究生学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的组织安排与考核工作、盲审、答辩、学位申请、离校手续、毕业归档等工作;

4.学位点建设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期限:1业绩突出的,期满可续聘。

聘期待遇年薪10万至18此外享受“五险一金”、误餐补助等。

工作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

应聘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各阶段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2、学历、学位证明文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其他能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含佐证材料)。
应聘程序
1有意者请于2026年312日下午5:00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fxyzp202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法学院辅助管理岗+姓名+联系电话
2、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择优邀请面试;
3、面试结束后,经学校审批后再通知是否同意聘用。招聘方会对申请人递交的应聘材料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地址:fxyzp2026@163.com
电话:0755-26535056
通信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304

应聘岗位请前往:

http://zp.szu.edu.cn注册,选择专职研究人员招聘类型进行简历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