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事:
您好,欢迎加入深圳大学!为方便您办理入职手续,请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根据个人情况启动档案调动程序
按规定,所有专任教师、聘任制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调入我校。您可按以下类别确定档案调动时间:
1、在职人才、留学回国人员:联系用人单位(学院/部门)获取《调档函》,到档案保管地办理调档;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入职前凭《就业三方协议书》或联系用人单位(学院/部门)获取《调档函》到毕业院校办理调档;
3、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无需办理。
二、网上填报信息(现在即可填报)
登录深圳大学新进教职工注册报到平台(reg.szu.edu.cn)填写个人信息,请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具体要求参看《新进教职工注册报到指引》(附件 1),填报完毕后提交入职单位审核。
三、递交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待报到环节“合同审核”通过后(可在注册平台查看),请带齐相关材料到粤海校区汇元楼603人力资源部办理现场报到。办理时间为每月1-15号工作日,需携带材料包括:
1、合同及岗位任务书/说明书(一式三份,入职单位领导已签章);
2、体检表(收原件);
3、各级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各级学历、学位需提供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其中境外取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若为电子版,请交打印件);
5、国内人士请提供身份证,外籍人士请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士请提供回乡证/台胞证(验原件);
6、解除合同或离职证明(收原件);
7、政审表(收原件);
8、外籍人士需提供《来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许可》(验原件)。
四、开启报到,办理相关校内业务(当月办完即可)
开启报到后,请在当月办好相关证件与业务(注册平台上有各业务的办理指引)。
五、其他事项
1、办理落户
在职人才、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sz.gov.cn/办理(附件2、附件3)。注册账户、填写相关信息后按单位引进申报。如有疑问可联系人力资源部王老师,电话:0755-86938296。
注意:非深户籍人员落户完毕后,请将深圳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邝老师,更改社保信息(办公地址:粤海校区汇元楼605)。
2、港澳台人士申请居住证
可在入职后申请居住证,详情请参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附件4)。
3、外籍人士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居留许可》
请参看https://io.szu.edu.cn/business/foreignexpert(深圳大学官网—院系机构—职能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业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入职前请提前和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联系,电话:0755-26534889,并在入职前办理完成。
4、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
(1)申请方式:个人通过“i深圳”平台提交申请,需在首次就业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认定后1年内申请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等支持。符合标准者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认定为青年人才,享受政策支持(附件8、附件9)。
(2)住房保障:1. 青年人才可以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租金标准为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优惠期不超过 36 个月。2. 青年人才未租住过渡性住房的,可以申请安居补贴,每月 1250 元(税后 1000 元),发放期不超过 24 个月。
(3)生活服务:符合市、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条件的,可以申请标准为博士 10 万元、硕士最高 5 万元、本科最高 3 万元的入户补贴。
5、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请
符合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请条件的,可向深圳市申领36万元生活补助(税后28.8万元,分三笔发放)(附件10)。如有疑问可联系人力资源部王老师,电话:0755-8693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