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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究人员入职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01 发布者: 点击数:81

各位新同事:

您好,欢迎加入深圳大学!为方便您办理入职手续,请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网上填报信息

请直接使用招聘时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深圳大学新进教职工注册报到平台(reg.szu.edu.cn)填写个人信息,请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填报完毕后提交入职单位审核。

二、递交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在报到流程到达“入职审核”环节时,请带齐相关材料到粤海校区汇元楼607室办理现场报到。办理时间为每月1-15工作日,假期不办理,需携带材料包括:

1.合同及岗位任务书/说明书(一式三份,入职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及本人已签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各级国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原件。

4.身份证件原件:国内人士请提供身份证,外籍人士请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士请提供回乡证/台胞证。

5.离职证明原件

6.外籍人士需提供《来华工作许可》材料。

外籍人士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及《就业居留许可》请参看《有关外籍教师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及〈就业居留许可〉的通知》(https://szupu.szu.edu.cn/-外籍人士-办事指南),入职前请提前和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联系,电话:0755-26536107。

三、开启报到,办理相关校内业务(当月办完即可)

开启报到后,请根据指引在当月办好相关证件与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落户

1.在职人才引进落户,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j/,注册账户、填写相关信息后按单位申报)。

2.国内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可于毕业前按照《应届毕业生及在职人才入户“高效办”办理指引》(附件6-1)办理(登录https://hrsspub.sz.gov.cn/rcyj/,注册账户、填写相关信息后按单位申报)。

3.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请参看《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流程及指南》(附件6-2),登录https://hrsspub.sz.gov.cn/lxrysb/,按单位引进申报后,请通知人力资源部审核。

校人力资源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86938296。

市外专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

注意:非深户籍人员落户完毕后,务必将深圳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老师处,以便更改社保信息(办公地址:粤海校区汇元楼605)。

(二)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

1.申请方式:个人通过“i深圳”平台提交申请,需在首次就业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认定后1年内申请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等支持。符合标准者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认定为青年人才,享受政策支持(通知地址http://hrss.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50/post_12550232.html#1716)。

2.住房保障:

(1)青年人才可以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租金标准为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优惠期不超过36个月。

(2)青年人才未租住过渡性住房的,可以申请安居补贴,每月1250元(税后1000元),发放期不超过24个月。

3.生活服务:符合市、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条件的,可以申请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最高5万元、本科最高3万元的入户补贴。

(三)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请

符合出站博士后留(来)深生活补助申请条件的,可向深圳市申领36万元生活补助(税后28.8万元,分三笔发放)(附件7)。如有疑问可联系人力资源部王老师,电话:0755-8693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