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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全职特聘教授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流程指引
发布时间:2026.08.01 发布者: 点击数:2

深圳大学全职特聘教授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流程指引

 

一、 时间安排

(一) 特聘教授聘期考核应于聘期结束前4个月(不含寒暑假)启动;

(二) 代表性成果应于人力资源部发送考核通知后3天内  提交;

(三) 聘期结束前两个月,所在单位应完成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并将单位考核和续聘意见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四) 聘期结束前完成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审议。

 

二、 具体程序

(一) 启动考核。人力资源部通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正式启动聘期考核工作。

(二) 同行专家评议。人力资源部负责评议工作,收集不少于5份有效的《深圳大学特聘教授聘期考核同行专家综合评价表》。

(三) 所在单位审核材料。考核对象提交《**特聘教授聘期合同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审核材料,并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 所在单位考核。各单位组织评审会,考核对象公开聘期述职及答辩,评审专家给予聘期履职考核结果的书面意见;考核结果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 提出续聘建议。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明确续聘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一并上报人力资源部。提交的材料应包括:《**特聘教授聘期合同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和佐证材料、评审专家组考核书面意见、《考核和续聘工作报告》。

(六) 考核结果和续聘情况报学校审议。学校对聘期考核结果和续聘建议进行综合评定。

(七)续聘安排。对于确定续聘的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提交《全职特聘教授续聘工作任务表》、《全职特聘教授续聘建议薪酬待遇表》等,商议合同签订事宜。

 

三、 材料要求

(一) 聘期内代表性成果:

若代表性成果为论文,要求本人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深圳大学为本人第一单位,其中独立第一作者或独立通讯作者文章应不得少于3篇;提交的每篇论文材料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理工类论文材料如能涵盖期刊信息、出版信息、论文发表信息、作者信息、论文全文等,封面封底目录可不提供。

若代表性成果为著作,要求本人是第一作者,深大作为作者唯一全职单位,提供著作原件一式5本。

(二) 《**特聘教授聘期合同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

1.考核对象:按照表格的要求规范填写聘期的完成任务情况,并对表格填写内容真实性签字确认;

2.所在单位:对表格中填写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并对每一类任务完成情况给出学院审核意见,最后由审核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 佐证材料:

1.教学情况:本科课堂教学情况由教务部开具并加盖公章,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由研究生院开具并加盖公章,指导学生等其他折算教学工作量的内容由学院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科研情况:

列入《聘期合同情况完成对照表》的论文须提供论文首页(能涵盖期刊信息、出版信息、论文发表信息、作者信息、论文全文等),以及当年该期刊的中科院分区截图(SSCI收录论文提供JCR Web分区截图,中文期刊无需提供分区情况);

列入《聘期合同情况完成对照表》的科研项目,须提供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的计划书或项目(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

列入《聘期合同情况完成对照表》的其它成果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 评审专家组考核书面意见

    考核书面意见需包含评审意见、投票结果及考核结果,并由评审会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

(五) 考核和续聘工作报告

考核报告须包含特聘教授聘期工作完成情况,所在单位组织答辩评审会情况,以及考核意见,并明确是否同意续聘。报告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